详细内容

安庆:通报二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

作者: 管理员    发布时间:2022-09-08 08:25:03   来源: 原创    

一、安庆市公安局原菱北分局党委书记、局长吴在球违规收受礼金、购物卡问题。

2013年至2019年,吴在球多次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、下属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、购物卡等共计价值14.6万元。此外,吴在球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。2022年6月,吴在球受到开除党籍、开除公职处分,违纪所得予以收缴,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。

二、望江县商务局原党组书记、局长丁俊明超标准公务接待问题。

2021年,丁俊明在任望江县商务局党组书记、局长期间,望江县商务局多次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,在省内公务接待中,超标准接待,并在公务接待中违规安排饮酒、用烟。此外,丁俊明还存在其他违法问题。2022年7月,丁俊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。(安庆市纪委监委)

上一篇:安徽省纪委监委公开通报八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     下一篇:2022年8月全省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12起
           
网站首页|信息公开|宣传教育|党纪法规|纪律审查|廉政文化|巡察工作

迎江区纪检监察网 版权所有 皖ICP备17006968号-1  皖公网安备 34080202000403号  徽信网络制作开发
地址:迎江区华中路469号  联系电话:0556-12388
未经 http://www.yjjw.gov.cn 同意,不得转载本站所有的信息